新华澳报 反分裂国家法发挥震慑台独作用
2008-03-16 21:44:19.0
今日是《反分裂国家法》颁布三周年。直到昨晚本栏执笔为止,都未见北京方面有任何纪念活动举行及文章发表的消息。一般人直觉地认为,这是北京出于避免被民进党当局利用来作“助选工具”、炒热民粹的考虑。但如从另一角度考察,又毋宁说是北京对《反分裂国家法》颁布三年来,在震慑、阻遏“台独”分裂活动所发挥的威力,了然如胸,并信心十足。既然如此,就无须再敲锣打鼓,张扬声势。实际上,“少说多做”甚至是“只做不说”,正是以胡锦涛为首的新一代中共领导人的务实作风新特色。

  说《反分裂国家法》发挥了震慑、阻遏“台独”分裂活动的作用,是有着大量的事实作证明。这个作用,不单单止是在岛内,“台独”分裂势力在从事分裂活动时,不得不顾忌北京是否将会启动《反分裂国家法》的问题,因而是“有姿势,冇实际”的居多,虚张声势而已;更重要的是,使到国际社会清晰地了解到中国政府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统一完整的决心和信心,因而更加明确地宣示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并在民进党当局要搞甚么“入联公投”时,纷纷表态反对,从而形成一种在国际上围遏“台独”分裂行为的氛围及实质上的“拦火墙”。而且,还令到本来在私下感情上向台湾当局倾斜的美国政府,也不得不正视“台独”分裂活动已碰撞了美国的台海政策底线,并将会破坏台海和平,进而扰乱美方的全球战略布局的问题,从而将对台湾海峡两岸的政治监控网,移向东岸。

  当然,北京为了使《反分裂国家法》发挥更佳的作用,从法律颁布的那一天开始,就加强了做台湾人民的工作。除了是邀请台湾地区几个最大的在野政党的领袖访问大陆并发表共同新闻公报,实现两岸关系重大突破之外,还推出多项惠台措施,给正为经济低迷、生活质量严重下降而发愁的台湾民众,送上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不但是及时地消解了他们的疑虑,而且也使他们加深了对发展两岸关系的理解,及对阻遏民进党当局的种种分裂活动的自觉性,从而使“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得到初步落实。实践证明,“硬的更硬,软的更软”的策略,使到北京迅速掌握了对台海事务的主动权。既然如此,也就不必藉《反分裂国家法》颁布三周年之机,去特别强调张扬这个法律了。

  经过三年来的实践,我们回头看来还发现,北京对台海事务的立法最终是制订《反分裂国家法》,是极为务实明智的抉择。实际上,北京最初的立法倾向,是制订《国土统一法》。包括英国侨领在内的许多海内外知名人士,当初向中央政府提出的建议,也是制订类似“统一法”之类的法律。因此,当新华社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发布新闻稿,谓全国人大将会制订台海事务法律时,不但是台湾当局,甚至是大陆的一些台湾问题专家,都认为全国人大将会制订的,是“统一法”。

  幸好,类似的揣测并没有被猜中。实际上,如果是制订“统一法”,就将会使北京自己陷于被动:一、对大陆中央政府来说,就等于是背负上“统一”的压力,使自己处于没有回旋余地的墙角,倘在一定的期限内未能实现统一,恐怕就将会受到全民的不信任。二、美国也将会认定,“统一法”与美国政府对台海事务的“维持现状,不统不独”政策底线相抵触,可能就会将同情面向海峡东岸倾斜。

  而全国人大最终制订的是《反分裂国家法》,则可避免出现上述的尴尬情况:一、将台海事务的政策底线确立为以反“独”为主,符合当前台湾地区的政治局势现况。二、与美国政府“维持现状,不统不独”的台海事务政策底线,有了最大程度的交集,华盛顿当局根本就找不到反对的着力点,反而还须配合北京的反“台独”反分裂的斗争。

  实际上,全国人大制订的是《反国家分裂法》,并将“分裂”的英译翻译为“SECESSION”,就具有很强的对美针对性 。亦即是将《反分裂国家法》法律名称的英文翻译,与美国当年南北战争时颁布的《反脱离联邦法》完全一样,触动到美国人崇敬南北战争的敏感神经。使到白宫既要维护南北战争的历史定位,既要维护林肯总统的崇高威望,尤其是布什总统与林肯总统是同属共和党的情况下,就不能贸贸然反对与《反脱离联邦法》有相同意义的《反分裂国家法》,相反还要与之相配合了。这就折射出北京的外交艺术和立法思维,已到了知己知彼,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炉火纯青地步。

  既然作为国内法的《反分裂国家法》,几乎已到了连美国政府也自觉作出配合的地步,作为谦卑自信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也就没有必要大肆张扬,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不了解那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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